維護超齡農民工就業權益、
開展高價彩禮專項治理……
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來啦
2月13日中央一號文件發布,提出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哪些內容事關農民工——
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
促進農民就業增收
強化各項穩崗紓困政策落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穩崗傾斜力度,穩定農民工就業。
促進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
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測預警機制。
維護好超齡農民工就業權益。
加快完善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制度。
加強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建設。在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適當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
促進農業經營增效
深入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支持家庭農場組建農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辦企業,帶動小農戶合作經營、共同增收。
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行動,大力發展代耕代種、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會化服務,鼓勵區域性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促進農業節本增效、提質增效、營銷增效。
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偨Y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經驗,探索在農民自愿前提下,結合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逐步解決細碎化問題。
完善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加強資本下鄉引入、使用、退出的全過程監管。健全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利益。
堅持為農服務和政事分開、社企分開,持續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實搞好確權,穩步推進賦權,有序實現活權,讓農民更多分享改革紅利。
研究制定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切實摸清底數,加快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加強規范管理,妥善化解歷史遺留問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
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探索建立兼顧國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調節機制。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構建產權關系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
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
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示范。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壓緊壓實各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責任,確保不松勁、不跑偏。強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兜底保障。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
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
把增加脫貧群眾收入作為根本要求,把促進脫貧縣加快發展作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產業就業,不斷縮小收入差距、發展差距。
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力爭提高到60%以上,重點支持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鼓勵脫貧地區有條件的農戶發展庭院經濟。
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幫扶,持續推進消費幫扶示范城市和產地示范區創建,支持脫貧地區打造區域公用品牌。財政資金和幫扶資金支持的經營性幫扶項目要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貧項目資產。
深化東西部勞務協作,實施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確保脫貧勞動力就業規模穩定在3000萬人以上。持續運營好就業幫扶車間和其他產業幫扶項目。
充分發揮鄉村公益性崗位就業保障作用。深入開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一批補短板促振興重點項目,深入實施醫療、教育干部人才“組團式”幫扶,更好發揮駐村干部、科技特派員產業幫扶作用。深入開展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專項行動和搬遷群眾就業幫扶專項行動。
穩定完善幫扶政策
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
開展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成效監測評價。
保持脫貧地區信貸投放力度不減,扎實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
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幫扶項目的金融支持。
深化東西部協作,組織東部地區經濟較發達縣(市、區)與脫貧縣開展攜手促振興行動,帶動脫貧縣更多承接和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
持續做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調整完善結對關系。
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研究過渡期后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
加強鄉村人才隊伍建設
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持計劃,組織引導教育、衛生、科技、文化、社會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領域人才到基層一線服務,支持培養本土急需緊缺人才。
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開展農村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提高培訓實效。
大力發展面向鄉村振興的職業教育,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完善城市專業技術人才定期服務鄉村激勵機制,對長期服務鄉村的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引導城市專業技術人員入鄉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業。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返鄉回鄉下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
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教師“優師計劃”、“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青年人才開發行動。
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推動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風易俗規范,強化村規民約約束作用,黨員、干部帶頭示范,扎實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進農村喪葬習俗改革。
官方解讀
2月13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發布。這是新世紀以來指導“三農”工作的第20個中央一號文件。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當天就文件精神進行了全面解讀。
守牢防止規模性返貧底線
中央一號文件將防止規模性返貧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底線任務進行具體部署。
唐仁健表示,必須持續壓緊壓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責任,堅決防止出現整村整鄉返貧現象,加快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發展步伐,不斷縮小收入差距、發展差距,讓脫貧群眾生活越過越紅火。重點從守底線、促發展兩個方面加強部署和落實:
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強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發揮好預警響應作用,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兜底保障。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繼續聚焦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集中力量給予傾斜支持。統籌開展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
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
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優勢主導產業,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力爭提高到60%以上,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強化就業幫扶,實施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確保脫貧勞動力就業規模穩定在3000萬人以上。深化東西部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幫扶。
(綜合來源:新華社、國家鄉村振興局微信號、微觀三農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