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管理在走形式,已經到了失控的程度”——據12月17日《中國應急管理報》報道,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督導核查組在河南焦作檢查相關企業時發現,相關企業操作規程存在嚴重缺陷,特殊作業管理、教育培訓等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實,有火災爆炸風險的動火作業項目竟未配備滅火器材,安全措施確認內容與現場作業實際不符等。事實上,近年來,應急管理部督導核查組赴各地檢查時,頻繁通報過這類將操作規程“掛在墻上”的情形。
無視操作規程,讓安全生產制度空轉,會導致安全防線層層失守,其中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成為釀成悲劇的導火索,這樣的問題令人震驚和后怕。
不把操作規程當回事,一個直接原因是相關人員嫌麻煩并抱有僥幸心理,相關作業程序和制度流于形式,要么比劃幾下、填個表,要么干脆沒有制定操作規程,“一直都這樣也沒事兒”。更重要的是,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未能履職盡責,只注重迎檢“臺賬”材料卻忽視實際層面的安全風險,甚至存在被動“等靠要”現象,認為相關部門會幫企業查隱患。一些企業沒有配備專業的安全員,甚至有關責任崗人員無資質上崗、完全不懂如何應急處置,“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一問三不知”。同時,有關方面的監管松弛也是導致企業長期懈怠、缺乏約束力的重要原因。
操作規程是企業員工現場正規操作的依據,在緊急狀態下更是應急處置指南,甚至是救命指南,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傷亡代價和經濟損失。操作規程若被虛置,無異于為安全生產埋下定時炸彈:一方面,無法有效防患于未然,甚至會制造更多隱患和安全漏洞;另一方面,當發生危險時,工作人員無法及時、正確處置并逃生,可能擴大風險和損失。
每一條看似紛繁復雜的操作規程,背后都有其設計深意和必然性,甚至不乏慘痛教訓。因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必須入腦入心,不折不扣地落實、執行。比如,針對近年來有限空間事故多發,新修訂并將于2024年1月1日實施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新增了“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配備監護人”等規定,要求監護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專門負責監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又如,不久前某養豬企業規定進入核心飼養區的員工“洗完澡禁止穿私人內褲”而沖上熱搜,在專業人士解釋“必須穿統一消毒的衣物,防止非洲豬瘟等病毒傳播”后,網友紛紛表示理解,“原來每一種規定都有其現實針對性”。
隱患是休眠的事故,事故是激活的隱患。操作規程執行到位就是檢修排障、確保安全的法寶,不當回事則可能成為危險之源。近年來,為了督促各企業落實生產責任制度,國家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都在積極行動。比如,2021年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此舉讓企業負責人明白自己的責任有多重。有關部門通過發布典型案例、實施經濟處罰等手段,倒逼企業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等等。
盡管各方面都在繃緊安全生產責任的弦,但有些老大難問題依然常查常有。一些企業建成投產多年,且不斷迎來各級檢查,但重大安全隱患一直存在。這背后究竟有什么難啃的骨頭?
“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近年來,各地積極打造“大應急”體系和工作機制,注重多部門聯動、全社會協同。也就是說,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排除風險隱患,絕不只是個別部門的事,更需要包括監管部門、生產企業和一線勞動者等在內的多方力量共同參與,讓操作規程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切實落地落實。
等到事故發生時,再多的痛心疾首、悔不當初,都為時已晚。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教訓,安全生產常抓不懈,舉一反三,警鐘長鳴——在這個問題上,來不得半點馬虎和松懈。(評論員 吳迪)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