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基層工會組織?
按照《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在企業、事業、機關等基層單位經過上級工會批準建立的工會組織,都稱為基層工會組織,它是工會組織體系中最基本的組織單位。作為基層工會組織一般具有獨立的名稱、辦公場所、獨立的活動經費、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等特征。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基層工會獨立管理經費和資產,因此同時應建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目前由于我國企事業單位人數規模差異較大,我國基層工會的差異也較大。職工人數較多的大型企業集團既是基層工會,又是下面車間、科室、分廠等二級單位工會分會和工會小組的領導機構。職工人數較少的企事業單位有的建立了獨立的基層工會委員會,有的由于各自會員人數少,不能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而由兩個以上單位就近按地域或行業建立了聯合基層工會委員會。
2. 建立基層工會組織應遵循的原則?
建立基層工會組織應遵循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堅持黨的領導的原則。建立基層工會組織是黨的工作的重要內容,是與黨建工作緊密聯系的,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基層工會組建工作的正確方向,才能順利推進基層工會組建工作。
(2)堅持“哪里有職工,哪里就要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的原則。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具有廣泛的群眾性。無論是什么所有制企業性質的企業,都要尊重職工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凡是有職工的企業,都應當建立工會組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要最廣泛地把職工群眾組織到工會中來。
(3)堅持依法建會的原則。建立工會組織必須嚴格遵循《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及主席、副主席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必須民主選舉產生。未按照規定成立的組織,不得稱為工會組織。
(4)堅持依靠職工群眾組建工會的原則。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代表和維護職工利益的組織,必須堅持職工組建工會的原則,不得依靠某種行政指令。上級工會有支持幫助職工組建工會的權利和責任,但這只能是“幫助”而絕不是“包辦”、“代替”。
(5)堅持報上一級工會批準的原則。按照《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組建基層工會和各級工會委員會的選舉結果,必須報上級工會批準。選舉結果經上級工會批準后,才能宣布工會組織正式成立。未經上級工會批準成立的組織,不得稱為工會組織。(詳細問答請看附件)